绍兴咸亨绍鸭育种有限公司
越城区白羽肉鸡年出栏140万羽规模场新建项目
环保公示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
(1)项目名称:越城区白羽肉鸡年出栏140万羽规模场新建项目
(2)建设单位:绍兴咸亨绍鸭育种有限公司
(3)建设地点: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东湖街道越兴路
(4)建设性质:新建
(5)行业类别:鸡的饲养(A0321)
(6)项目类别: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(2021年版)》(环保部令第16号),本项目属于“二、畜牧业——3、牲畜饲养;家禽饲养;其他畜牧业——年出栏生猪5000头(折合成肉鸡数30万只)及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”的项目,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。
(7)项目总投资:915万元。
(8)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:项目劳动定员15人。年工作日365d。昼间8小时工作制,其余时间安排2名值班人员进行巡视。
二、项目周边主要环节敏感目标分布情况
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。
表1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
|
环境
要素
|
保护目标
|
UTM坐标/m
|
方位
|
距厂界最近距离
(m)
|
规模
|
保护级别
|
|
X
|
Y
|
|
大气环境
|
绍兴市袍江小学教育集团(车恂如校区)
|
274727.24
|
3325574.88
|
东北
|
约750
|
师生,约500人
|
GB3095-2026过渡阶段浓度限值二级标准
|
|
皋北幼儿园
|
274030.51
|
3323343.15
|
西
|
约1850
|
师生,约100人
|
|
郦家埭小学
|
275954.88
|
3324078.7
|
东南
|
约2230
|
师生,约300人
|
|
郦家埭幼儿园
|
275956.29
|
3324160.76
|
东南
|
约2220
|
师生,约100人
|
|
袍江小学教育集团(豆姜校区)
|
273534.9
|
3327099.15
|
西北
|
约1780
|
师生,约500人
|
|
豆姜幼儿园
|
273500.9
|
3327094.35
|
西北
|
约1770
|
师生,约100人
|
|
绍兴技师学院
|
273604.91
|
3327232.02
|
西北
|
约1900
|
师生,约7000人
|
|
绍兴杨浜小学
|
272965.18
|
3322852.82
|
西南
|
约2550
|
师生,约1000人
|
|
榆林村
|
276318.36
|
3326226.1
|
东北
|
约3470
|
居民,约741户,2365人
|
|
悦隽府
|
272832.61
|
3327714.78
|
西北
|
约2550
|
居民,约2000户
|
|
东豆姜村
|
273407.26
|
3326746.91
|
西北
|
约1460
|
居民,约450户,1460人
|
|
西豆姜村
|
272690.34
|
3326926.13
|
西北
|
约1930
|
居民,约350户
|
|
永乐村
|
274132.11
|
3326760.88
|
西北
|
约1460
|
居民,约421户,1309人
|
|
永兴村
|
274391.29
|
3327118.68
|
北
|
约1800
|
居民,约370户
|
|
红墅村(行政村)
|
红江村
|
274664.87
|
3325684.96
|
东北
|
约735
|
居民,约273户
|
|
西墅村
|
274565.01
|
3325919.03
|
东北
|
约820
|
|
张念宅村
|
275326.17
|
3326664.03
|
东北
|
约1900
|
|
檀渎村
|
274064.3
|
3325945.89
|
北
|
约650
|
居民,约260户,878人
|
|
车家弄村(行政村)
|
车一村
|
275430.43
|
3325576.11
|
东
|
约1400
|
居民,约800户
|
|
车二村
|
275542.64
|
3325197.19
|
东
|
约1500
|
居民,约200户
|
|
上许村
|
276169.62
|
3325312.95
|
东
|
约2120
|
居民,约100户
|
|
尚巷村
|
273324.77
|
3325747.24
|
西北
|
约625
|
居民,约216户,643人
|
|
储墅村(行政村)
|
储墅村
|
272514.48
|
3325351.08
|
西
|
约1260
|
居民,约710户,2200人
|
|
储墅二村
|
272314.19
|
3325532.23
|
西
|
约1480
|
|
亭渎村
|
272207.65
|
3324921.9
|
西南
|
约1600
|
|
高平村
(行政村)
|
高平新村
|
273947.06
|
3324279.35
|
东南
|
约930
|
居民,约458户,1358人
|
|
大皋埠村(行政村)
|
大皋埠村
|
274478.96
|
3324319.28
|
东南
|
约1000
|
居民,约400户
|
|
石渎村
|
274272.16
|
3325091.55
|
东南
|
约280
|
居民,约321户
|
|
小皋埠村(行政村)
|
小皋埠村
|
273919.81
|
3323836.88
|
南
|
约1350
|
居民,约1368户,3810人
|
|
皋北村
|
274556.79
|
3323452.27
|
东南
|
约1800
|
|
建成村
|
273713.96
|
3323328
|
南
|
约1890
|
|
越兴公寓安置小区
|
273938.76
|
3323204.82
|
南
|
约2000
|
|
杨浜村(行政村)
|
杨浜村
|
273115.15
|
3322798.19
|
南
|
约2550
|
居民,约826户,2486人
|
|
工农村
|
273261.94
|
3323014.62
|
东南
|
约2300
|
|
东庄村
|
273461.79
|
3322954.04
|
南
|
约2300
|
|
五和村(行政村)
|
韩家溇村
|
275645.1
|
3324306.32
|
东南
|
约1850
|
居民,约1300户,3960人
|
|
后横村
|
276133.82
|
3324335.24
|
东南
|
约2280
|
|
郦家埭村
|
276090.29
|
3324266.79
|
东南
|
约2260
|
|
声环境
|
厂界四周
|
/
|
/
|
/
|
/
|
/
|
GB3096-2008中3类标准
|
|
地表水
|
钱塘352
|
/
|
/
|
N
|
约2200
|
/
|
GB3838-2002中Ⅲ类标准
|
|
大长坂
|
/
|
/
|
S
|
约100
|
/
|
|
地下水环境
|
厂区内及下游地区
|
/
|
/
|
/
|
/
|
/
|
GB/T14848-2017Ⅲ类标准
|
|
土壤环境
|
厂区内
|
/
|
/
|
/
|
/
|
/
|
GB36600-2018
|
|
农田
|
/
|
/
|
S
|
紧邻
|
/
|
GB15618-2018
|
三、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
1、废气
项目施工阶段,对空气的污染主要来自①物料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行驶产生的车辆行驶扬尘;②水泥、砂石等建筑材料的运输、装卸、堆放过程产生的堆场扬尘;③灰土拌和加工产生的拌合扬尘;④土地平整、土方开挖及路基填筑等施工过程中遭遇大风天气产生的风力扬尘。为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目标的影响,在施工场地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。加强运输管理,做好堆场的防护,可大大减缓施工扬尘污染,不致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目标产生太大影响。
项目营运期各项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能达到相应排放限值标准。由估算模式计算结果可知,本项目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为8.36%,污染因子为H2S,污染源为发酵废气排气筒(DA001)。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》(HJ2.2-2018),确定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,无需进行进一步预测。项目场界短期贡献浓度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,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。本项目实施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。
2、废水
项目工程施工废水主要包括三类,一是基础施工产生的泥浆废水,二是工程车辆冲洗产生的车辆冲洗污水。施工废水中主要含有大量悬浮物,此外车辆冲洗废水中还含有一定的石油类。施工人员驻地应设置简易化粪池,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园区污水管网。落实上述措施后,施工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。
项目废水实行分类收集、分质预处理、综合处理。项目鸡舍除臭废水、鸡舍冲洗废水、废气除臭设施废水、初期雨水一起进入场区废水处理站;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及隔油池预处理进入场区废水处理站,上述废水经场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33/593-2005)中表5标准(其中动植物油、总铜、总锌参照执行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中三级标准,总氮、总铁参照执行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》(GB/T31962-2015)表1中B级标准。)后纳管,最终送至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深度处理,达标外排。本项目实施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。
3、噪声
项目工程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机械的非连续性作业噪声,如挖土、打桩、运输升降等,为减轻施工噪声对居民等敏感目标的不良影响,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、合理布局施工场地,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,按规范操作机械设备;严格控制夜间施工等均有效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。
项目营运期正常生产情况下,根据预测结果,厂界南侧、西侧、北侧噪声贡献值可达到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,东侧噪声可达到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的4类标准限值要求。综上所述,本项目噪声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,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。
4、固废
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包括弃土、废弃建筑材料和生活垃圾。弃土、废弃建筑材料按规范妥善外运处置,生活垃圾经临时施工营地垃圾桶收集,每天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,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。
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废包装材料、废除臭网、鸡粪、饲料残渣、掉落羽毛、病死鸡、污泥、医疗废物、危险废包装材料、发酵产物、生活垃圾。项目生活垃圾、废除臭网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;鸡粪、饲料残渣、掉落羽毛及污泥在厂区内发酵后外售用作有机肥原料;一般废包装材料、发酵产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;病死鸡暂存在病死鸡暂存间,定期委托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处理。医疗废物、危险废包装材料属于危险废物,分类集中收集后堆放于危废暂存间,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定期进行安全处置。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均能落实妥善处置措施,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。
四、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
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。
表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
|
分类
|
污染源
|
主要措施内容
|
预期效果
|
|
废气
|
鸡舍废气
|
①每栋鸡舍均设置水雾+除臭网除臭系统;
②改善饲料质量,在饲料中添加EM菌剂;
③鸡舍内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;
④加强鸡舍机械通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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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H?、H?S达到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相关标准值;臭气浓度有组织达到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表2相关标准值,无组织达到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33/593-2005)表7标准限值
|
|
发酵废气
|
发酵恶臭气体通过发酵罐配套的管道集中收集,经“氧化喷淋+碱喷淋+生物滤池”装置进行处理,然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(DA001)达标排放。
|
|
污水处理站
废气
|
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各污水处理池加盖及污
泥干化池密闭收集,废气经过“氧化喷淋+
碱喷淋+生物滤池”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(DA002)排放。
|
|
食堂油烟
|
食堂设置油烟净化装置,油烟废气经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。
|
达到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(试行)》(GB18483-2001)中小型相关标准限值
|
|
废水
|
项目鸡舍除臭废水、鸡舍冲洗废水、废气除臭设施废水、初期雨水一起进入场区废水处理站;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及隔油池预处理进入场区废水处理站,上述废水经场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,最终送至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深度处理,达标外排。
|
纳管达到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33/593-2005)中表5标准(其中动植物油、总铜、总锌参照执行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中三级标准,总氮、总铁参照执行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》(GB/T31962-2015)表1中B级标准。)
|
|
固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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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废包装材料
|
外售综合利用
|
资源化、无害化、利用化,不会产生二次污染。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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鸡粪、饲料残渣
|
用于鸡粪发酵
|
|
掉落羽毛
|
用于鸡粪发酵
|
|
病死鸡
|
委托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处理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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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废物
|
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
|
|
危险废包装材料
|
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
|
|
污泥
|
用于鸡粪发酵
|
|
废除臭网
|
外售综合利用
|
|
发酵产物
|
外售综合利用
|
|
生活垃圾
|
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
|
|
噪声
|
选用低噪声设备,高噪声设备减振、消声、隔声措施,加强高噪声设备维护。
|
达到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相关限值要求
|
|
地下水及土壤
|
企业应加强源头控制,加强过程防控措施,对项目场区各功能单元实施分区防渗措施,加强对污水处理站、危废暂存间、病死鸡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的建设及维护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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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环境管理、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,维持土壤功能现状。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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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风险及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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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应强化风险意识、加强安全管理,加末端处理过程的风险防范,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风险控制措施,加强疾病疫情防范措施,制定且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,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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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环境管理、降低环境风险,确保事故状态下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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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
绍兴咸亨绍鸭育种有限公司越城区白羽肉鸡年出栏140万羽规模场新建项目选址合理,符合“三线一单”管控要求,符合产业政策、产业发展规划,选址符合城乡总体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,生产过程产生的各污染物经处理后能达标排放、符合总量控制要求。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,严格执行“三同时”制度,加强环境管理,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,保证项目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。
在此基础上,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,本项目可行。
六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
1、范围
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、企事业单位等。
2、主要事项
(1)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
(2)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
(3)对建设项目的意见、看法或要求
(4)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
七、公开的方式和时间
本次公示采取村庄、社区、街道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6年4月8日~2026年4月22日,共10个工作日。
八、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
公众(个人或团体)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(至2026年4月22日止)以信函、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、环评单位、环保部门联系,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,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。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,请在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索要。环评单位将在《环境影响报告书》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,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、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。
(1)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绍兴咸亨绍鸭育种有限公司
地址: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东湖镇岑前村岑圩600号
联系人:阮胜钢
联系电话:13065512028
(2)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
环境影响评价单位: 浙江中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地址: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A幢805室
联系人: 唐能斌
联系电话:18958068756
(3)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
单位名称: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
联系电话:0575-83697961
[注]: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。
公告发布单位:绍兴咸亨绍鸭育种有限公司
发布公示时间:2026年4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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